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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6月15日,特朗普表示将对中国出口到美国的价值500亿美元的商品征收25%的关税。中国外交部和商务部先后作出回应,表示将立即出台反制措施。一时间,中美贸易争端硝烟再起。
 
麻省理工学院斯隆管理学院黄亚生教授指出,中美双方的贸易争端迟迟不能彻底平息,实际上反映了两国更深层次的制度矛盾。黄教授表示,特朗普的征税行动实际上就是两国制度矛盾的一次的大爆发。
 
中美贸易战真的要爆发了。
 
美国时间6月15日(周五),特朗普发表声明,表示将对中国出口到美国的价值500亿美元的商品征收25%的关税。在声明中,特朗普指出美国将对含有“工业重要技术”的商品征收关税,包括与《中国制造2025》计划有关的商品,如果中国进行报复,美国将进一步征收额外关税。随后中国商务部立马做出了回应。商务部发言人表示中国将立即出台同等规模、同等力度的征税措施,双方此前磋商达成的所有经贸协议将同时失效。
 
据传闻, 在之前中美达成的经贸磋商中,中方已做出相当的让步, 同意购买更多美国商品,削减对美贸易顺差。但这次特朗普的声明显然意味之前的中美贸易磋商共识已经无效。特朗普的声明也表明中美之间的矛盾不仅仅是在宏观经济层面上, 即贸易顺/逆差的问题,也在于微观经济的体制问题。这符合我在之前的文章《黄亚生:中美贸易冲突的实质是制度冲突》的基本观点, 虽然中美5月19日达成的经贸磋商联合声明使得中美贸易冲突暂时平息了下来,但是中美贸易争端背后的制度冲突并没有被解决。中美贸易的冲突实际上是在市场竞争、政府透明、知识产权和法制方面深层次的冲突。这个制度上的冲突由来已久,如今特朗普的关税声明就是中美双方制度矛盾的一次爆发。
 
这次冲突表现在技术领域,但是问题的实质是产权、政府在市场经济中的作用和界定、合同和法制。所有这些问题,也是很多中国自己的民营企业在国内环境下运营时会遇到的问题。唯一区别是美国企业后面有个特朗普替它们发声。
 
《中国制造2025》
 
美国学界,政界乃至于商界总体支持特朗普对对华贸易问题上采取强硬立场,是因为在他们看来,中国长期以来缺乏对知识产权的保护以及对外国企业采取强制技术转让措施。美国学界和政界都表示知识产权问题和强制技术转让使得美国在华企业受到歧视和不公正待遇问题。
 
在中国2015年提出《中国制造2025》战略后,美国在华企业的生存问题显得更加紧迫。中国政府提出的《中国制造2025》希望推动中国制造业由大变强,使“中国制造”包含更多的“中国创造”因素,提高中国高科技领域的创新能力。中国政府也表示为了保障《中国制造2025》的顺利实施,国家提出了八项扶持政策和保障措施,希望做到“政府创造环境,市场决定创新”。虽然《中国制造2025》引入了一定的市场为导向的原则,它还是强调了政府在经济规划中的核心地位。中国模式是由政府集中力量办大事, 动用行政和财政资源获取技术的掌控。 这和市场经济的政府作用一般覆盖在基础研究、产权保护和宏观引导的模式是截然不同的。
 
由国家主导的《中国制造2025》对他国形成了直接和间接的排斥与壁垒,限制了外国企业的进入。外国企业想要进入中国市场,很多时候都不得不进行非市场形式的技术转让。这种模式在中国被称为是以“技术换市场”。但实质上这只会有一个短期的效应。 从长期来讲, 用技术根本换不到市场,因为强迫的技术转让的一个直接后果就是为自己培养竞争对手。 在美国看来,中国不仅对知识产权缺乏保护,还利用政府干预市场,强制技术转让,进行不公平竞争。这都体现了中国在市场层面上与美国乃至其他国家之间的制度矛盾。
 
美国公司在通过高科技商品和服务贸易等法律机制转让技术方面是全球领先的,技术转让在市场经济里是非常通行的商业实践。美国企业并不是不愿意转让技术。然而核心在于是否按照自愿和双方同意的条件进行技术转让,不受政府的干预、扭曲或者强迫。这和《中国制造2025》一系列的政策工具产生尖锐的矛盾。
 
301调查集中在强迫技术转让方面的问题
 
特朗普在去年8月下令美国贸易代表莱特希泽(Robert Lighthizer)对中国进行第301条调查,该条款是1974年美国《贸易法》中的一项规定,赋予总统广泛的权力,采取行动处理美国贸易伙伴“不合理或歧视性的行为、政策或做法”。而今年出炉的301调查报告再次强调了中国在知识产权保护和强制技术转让上存在的问题,指出“中国技术动力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通过中国政府的行为、政策和实践来获取外国技术,这些行为,政策和做法是不合理或歧视性的”。301调查报告也成为了特朗普对中国挑起贸易争端的直接依据。
 
特朗普2017年发起的针对中国的301调查已经不是美国第一次对中国进行301调查了。实际上,此次已是美国第六次针对中国的301调查。之前的五次调查里有三次都是美国指责中国在知识产权保护上存在缺陷,损害了美国企业的核心技术利益。而每次调查后,都以中方退步、双方签署谅解备忘录,中国同意加强国内知识产权保护而收尾。
 
而实际上,中国在知识产权上和强迫技术转让上的问题还是一直存在。2001年,中国加入WTO后,承诺不对技术转让的投资或进口批准作出规定。然而,根据美联储的研究显示,中国的技术转让政策和做法变得更加隐含,通常通过口头指示进行。 美联储表示,中国官员注意不以书面形式提出这些要求,往往诉诸口头通讯和非正式的“行政指导”来迫使外国公司转让技术。
 
同时,中国企业与政府之间的复杂关系,也使得外国企业不得不转让自己的技术。美联储报告表示,在某些情况下,中国政府可能直接向外国公司施压,让其转让技术。在其他情况下,中国合作伙伴很多时候能够控制外国投资者与中国政府当局之间的沟通渠道,以此来迫使外国企业转让技术。
 
根据美中贸易委员会(USCBC)最新的成员调查,19%的公司表示,去年他们被直接要求将技术转让给中国企业。美国商会2013年和2017年的年度调查也反映出类似的问题,2013年接受调研的325家美国企业中,35%的被访企业反映担心实际的技术转让要求成为中国市场准入条件。2017年调研中,36%的被访企业表示减少技术转让要求将成为增加在华投资水平的一个影响因素。此外,在产业政策目标核心领域,中国政府更要求美国企业组建合资公司和技术转让。在2017年美国商务部产业与安全局进行的集成电路设计制造产业调研中,25家企业反映,必须与中国实体建立合资企业并进行知识产权转让,才能获得市场准入。2017年,这25家集成电路企业的销售额为250亿美元,占美国集成电路制造和销售额的26%。
 
欧洲企业对中国的技术转让制度也有同样的担心。 根据欧盟2011年公开咨询问卷显示,在中国投资的最大障碍包括技术转让要求、合资要求和外国所有权限制。
 
美国301调查报告表示,对外国所有权限制如合资要求是中国技术转让的一个核心手段。301调查报告指出,中国《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及其他法律法规要求在华投资美国企业与中国合作方签署合作协议。根据目录,在合资企业中,中国企业有控制权。
 
这就是欧美企业现在在中国遇到的困境。一方面,如果欧美企业想要进入中国市场,就不得不接受合资要求并转让技术。另一方面,如果欧美企业不能接受合资要求,那么他们就不得不放弃中国市场。因此,中国制度层面对海外公司设置的门槛并对海外公司知识产权的攻击成为了中美贸易争端的主要着力点。
 
结语
 
当然,不能排除双方最后做出妥协,避免这次贸易战真正爆发。但是中美的贸易摩擦由来已久,也很难在短期内结束。这是因为两国的核心分歧在于制度,在于中国企业长期用非市场的模式大规模的参与国际市场竞争。特朗普政府对中国施加关税就是中美贸易层面上制度冲突的一次爆发。
 
文 | MIT斯隆管理学院教授 黄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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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检索关键词:中美贸易争端,特朗普,技术转让
 
声明:本文不是学术论文,在表述和数据引用方面可能会有各种各样的误差。欢迎读者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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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亚生

黄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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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T斯隆管理学院教授。个人公号“亚生看G2”(ID:YashengonG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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